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情况实际工作,特制定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 |
学习方式 |
方向 |
备注 |
招生计划 |
085100 建筑 |
非全日制 |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学基础和建筑设计的考生 |
24人 |
02建筑技术科学一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学基础和建筑设计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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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建筑技术科学二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技术综合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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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建筑历史与理论一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学基础和建筑设计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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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建筑历史与理论二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历史理论综合和古建筑复原设计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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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300 城乡规划 |
/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基础和城乡规划设计的考生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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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200 风景园林 |
/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风景园林基础和景观规划设计的考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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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00 设计 |
环境设计方向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中外设计史及理论和艺术设计的考生 |
视报名情况而定 |
以上专业通过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085100建筑总调剂招生计划预计24人左右,具体方向视报名情况而定。以上各专业及方向的招生计划仅为初分,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建筑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75分,总分315分
设计专业:政治45分,外语4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65分
2.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有意向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前确定工作单位(具体单位不限),考生认可并签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且只能录取为定向生。
3. 参加建筑学院全日制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或进入全日制复试而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放后,可申请参加本次非全日制调剂复试。
4. 申请调剂考生应符合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经过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和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审核。
5. 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教育部和天津大学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专业报名通道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校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专业代码 |
方向 |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
预计面试时间 |
085100 建筑学 |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2024年4月8日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的12小时内 |
2024年4月10日-15日 |
02、03建筑技术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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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建筑历史与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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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300 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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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300 风景园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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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8 艺术设计 |
/ |
所有列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学校在国家调剂系统审核通过),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在复试前发送本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 《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 本科成绩单;
3. 有效居民身份证;
4. 学历学籍材料(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须注明工作单位)
6. 本人作品集PDF版
材料具体要求和命名规则:
项目 |
具体要求 |
命名规则 |
1-5项资格审查材料 |
按照附件的模板整合成1个PDF文档 |
调剂非全-复试名单中本人序号-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
作品集 |
PDF版,50M以下 |
调剂非全-复试名单中本人序号-报考专业名称-姓名-作品集 |
邮件 |
以上两个PDF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再压缩 |
邮件标题和文件夹压缩包命名:调剂非全-复试名单中本人序号-报考专业名称-姓名 |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请有意调剂的考生提前准备以上材料,待复试名单公布后,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随复试名单另行通知,时间有限,请提前准备材料)。提醒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命名。邮件一经发送,不得修改。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请查看建筑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名单。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规则
1. 建筑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2. 原则上考生初试科目及内容与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相应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五、调剂复试方案-远程复试
1.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我院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的硬件设备、软件要求、环境要求、复试纪律可参考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303/t20230316_323026.htm)
(2)复试时间:2024年4月15日之前
(3)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注:①所有考生在经过国家调剂系统初选,从系统内收到调剂通知后再行缴费;
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对于设计类考生,面试时需展示作品集或提前收取作品集,面试专家届时会围绕作品集提问。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
具体考核形式 |
分值 |
复试总时长 |
外语听说能力 |
个人简介陈述和英语问答 |
15分 |
约30分钟 |
专业及综合素质 |
专业知识考评(设置专业课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一道考题,回答问题)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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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面试(含作品集展示并提问环节) |
120分 |
备注:
1、面试时长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3、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综合能力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时间安排
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建筑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六、其他事宜
1.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 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
3. 考生调剂复试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电话:022-27402393,邮箱:741978138@qq.com,联系人:李老师。(邮箱仅作调剂咨询用,不要发简历或者作品集等附件)
重要提示:请考生务必保证报考时所留的通讯方式畅通(特别是邮箱),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