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简称CECS)批准了《城市既有建筑改造自助服务设施技术规程》的制订申请。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该标准的主编单位,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胡一可教授为主编人。
为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工作,使标准更具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立系统化、智能化的新型基础设施的目标,以夯实包括快递自提点、智能外卖柜、电动充电桩等自助服务设施在内的现代化强国的物质基础。建筑业在城市发展中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仍需提升。对城市服务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建设和更新改造,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智慧城市更新与既有建筑改造的不断推进,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城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奠定了基础。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纲要,至2024年已出台多部相应配套政策文件及技术要求,形成了由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标准支撑,以及地方规定、规范、标准、导则补充的相对完善的约束体系。
然而,统筹各类自助式服务设施、建立以人群需求为导向的空间布局体系的研究相对缺乏,基于位置服务的自助服务设施安装缺乏技术指导,难以提升建筑设施使用效率和城市服务设施活力,亟需制订相关标准填补空白。现有的自助式服务设施种类繁多、建设理念不同、技术水平各异,存在目的不同、分布不均、服务潜力不明等问题,急需规程化、高效化、清晰化的布局引导,并制定统一的布局要点和技术规程。
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自助式服务设施规划的核心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包括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动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衡,这些都是自助式服务设施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国家提升人居环境的要求,提高我国城市更新的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更新行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我们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建立城市既有建筑改造自助服务设施的技术规程,持续优化自助服务设施布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城市既有建筑改造自助服务设施技术规程》的编制与实施,将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实践应用规则,成为我国首个自助服务设施更新建设的技术标准。该规程将为总包方(需求匹配)、设计单位(空间布局)和各承包商(设施设备)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协助他们根据具体社区的特点,统筹各类自助服务设施(SSFs),并以人群需求为出发点,建立自助式服务设施的更新建设体系。通过加强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交叉融合,并配合多源数据支持的耦合生成模型,规程将促进自助式服务设施动态空间布局方法及应用平台的形成。这有助于构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智能服务设施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动智慧城市发展。同时,提高我国城市既有建筑的利用率及其服务和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既有建筑改造领域自助服务设施项目在规划、改造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的技术方案制定,适用于规划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管理单位以及产品企业等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技术准备、技术方案、城市既有建筑改造自助服务设施建设技术架构及功能体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电子档案、信息安全、建设等级评价及附则等内容。
⌈二、参编单位及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信誉状况良好,宜从事城市公共空间、城市更新等理论研究,或从事地理信息、建设工程实践应用等相关服务机构或部门。
(二)委派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积极承担主编单位分配的编制任务。
(三)自愿分担本标准编制工作相关经费。
⌈三、参编申请方式⌋
请按附件格式填写参编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loveve123456wls@163.com或2714119616@qq.com。
联系人:乌先生,电话:16622800139。
- 附件【参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