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资格公示 2023-05-24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向建筑学院104办公室提交复议申请表,建筑学院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3年5月24日 附件【2023年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资格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