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情况实际工作,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计划

专业

学习方式

方向

备注

招生计划

085100 建筑

非全日制

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学基础和建筑设计的考生

28

02建筑技术科学一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学基础和建筑设计的考生

03建筑技术科学二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技术综合的考生

04建筑历史与理论一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学基础和建筑设计的考生

05建筑历史与理论二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建筑历史理论综合和古建筑复原设计的考生

085300 城乡规划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基础和城乡规划设计的考生

18

086200 风景园林

/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风景园林基础和景观规划设计实务的考生

20

135700 设计

环境设计方向

优先接收初试科目为中外设计史及理论和艺术设计的考生

5

非全日制专业通过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以上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为初分计划,具体分配视报名情况而定,085100建筑专业各方向的招生计划也视报名情况而定。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建筑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80分,业务课二80分,总分315分

设计专业:政治50分,外语50,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65分

我院只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调剂。

2.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有意向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前确定工作单位(具体单位不限),考生认可并签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且只能录取为定向生。(另,天津大学与滨海新区联合开展2026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项目,项目介绍http://biri.tju.edu.cn/info/1128/3454.htm。)

3. 参加建筑学院全日制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或进入全日制复试而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放后,可申请参加本次非全日制调剂复试。

4.申请调剂考生应符合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经过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和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审核。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6年教育部和天津大学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三、申请办法

符合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专业报名通道开通后选报天津大学志愿。调剂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0点-4月9日上午8点(学校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预计面试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19日。

所有列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学校在国家调剂系统审核通过),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及时缴费(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在复试前发送本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②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③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④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仅非全日制考生提供,见附件1)

以上1-6项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将材料整合成1个PDF文档(材料整合模板见附件2),大小5M以下。

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方式待复试名单公示后发布,为避免复试名单公布到面试间隔太短,准备材料时间有限,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四、调剂规则

1. 建筑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2. 原则上考生初试科目及内容与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相应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五、调剂复试方案-远程复试

1. 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我院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的硬件设备、软件要求、环境要求、复试纪律见附件3《远程复试须知》。

(2)复试时间:2026年4月19日之前

(3)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或WPS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注:①所有考生在经过国家调剂系统初选,从系统内收到调剂通知后再行缴费;

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即为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②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现场抽题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考生面试时需展示作品集或提前收取作品集,面试专家届时会围绕作品集提问。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本人作品集PDF版,30M以下,需包含个人介绍、成果和本人作品等,请确保作品集为本人作品,如为合作作品需注明合作人员及本人承担工作,不得出现抄袭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不予录取。一般至少提前1天收取作品集,收取时间和方式由秘书老师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形式

分值

复试总时长

外语听说能力

个人简介陈述和英语问答

15分

约20分钟

专业课测试

专业知识考评(设置专业课测试题目,考生当场抽选一道考题,回答问题)

65分

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能力面试(含作品集展示并提问环节)

120分

备注:

1、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复试满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3. 录取规则

调剂考生根据初试科目类别,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同类生源,录取时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综合面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4.不予录取的情况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5. 时间安排

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建筑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6.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其他事宜

1.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 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

3. 考生调剂复试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4. 我院非全日制硕士在学期间可申请硕博连读(申请基本条件与全日制硕士相同),继续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


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电话:022-27402393,邮箱:741978138@qq.com,联系人:李老师。(邮箱仅做调剂咨询用,不要发简历或者作品集等附件)


重要提示:请考生务必保证报考时所留的通讯方式正确且畅通(特别是邮箱),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