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专业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
1、建筑学
建筑学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本学科拥有一大批思想活跃、学有所成的学者,师资力量雄厚、治学求实严谨,构成知识体系完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学术团队,在科研、教学、创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所培养的研究生因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作风踏实而受到国内各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建筑学学科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为目标,在研究方向上聚焦科技发展前沿,聚焦社会重大需求,为国家培养从事建筑创作与研究工作的高端专业人才和优秀师资力量。
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可持续建成环境;
3)建筑历史与理论;
4)城乡建筑遗产保护;
5)建筑技术科学
6)数字化设计与建造
2、城乡规划学
城乡规划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本专业1963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研究生,1981年首批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点。本专业在研究生教育和科研领域取得的大量科研成果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好评。本专业研究生教育秉承天津大学“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原则,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教学中注重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密切联系社会,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城乡规划学科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为目标,在研究方向上聚焦学科发展前沿,聚焦社会重大需求,为国家培养从事科学研究、高端技术管理、建设策划与咨询、国家高等教育师资等的高水平专业人才。针对城乡规划学传统上重实践,更多依赖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前沿理论接驳难的特点,在夯实设计类课程办学优势的基础上,结合特色科研方向建立专题研究“任务组”。由相近方向导师组织科研团队进行教学,共同组织理论课程内容与研究选题,突出专长科研方向,搭建“团队组织,融合创建”的科教产复合平台。
主要研究方向:
1)韧性城市与智慧防灾;
2)可持续城市设计;
3)低碳发展与空间规划;
4)城市更新与社区发展;
5)村镇规划与乡村振兴;
6)城乡历史与遗产保护等。
3、风景园林学
风景园林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本学科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古典园林、传统人居环境等领域取得了丰厚的成果,在国内学术界占有重要地位。本学科依托建筑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求真务实的教学传统,同时发挥天津大学综合院校优势,与环境学院、农学院、建工学院等相关单位积极合作,努力创造适应时代需求的高层次风景园林学术型专门人才。本学科与UNESCO遗产保护中心等国内外相关机构有着紧密的合作,建立了长期的联系。并与法国巴黎拉维莱特建筑学院(ENSAPLV)“建筑-风土-景观”(AMP)研究中心以及巴黎美丽城建筑学院合作,联合培养硕士生,与法国凡尔赛景观学院(ENSP)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生,并共同进行学术研究。风景园林学学科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为目标,学生应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综合解决跨学科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我提高能力及自我适应能力。毕业后可胜任本学科或相邻学科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或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等。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文件,自2024级开始不再招收风景园林学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
1)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2)园林与景观设计;
3)园林植物应用;
4)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4、设计学
设计学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本学科拥有一批思想活跃、学有所成的学者,师资力量雄厚、治学求实严谨,构成知识体系完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学术团队,在科研、教学、创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依托天津大学及其建筑学院,基于空间环境与艺术设计相结合的专业特色,建立了设计史论、设计方法、设计实践的“三模块”课程体系。建立关注前沿-立足本土“双向聚焦”的课程体系。所培养的研究生因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作风踏实而受到国内各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设计学学科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素养为目标,在研究方向上聚焦科技发展前沿,聚焦社会重大需求。厚植家国情怀,拓展全球视野,融贯科学与人文思维,致力于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完备实践能力的高层次设计人才,以及具备学术创新力和国内影响力的拔尖研究人才。
主要研究方向:
1)城乡环境设计与更新;
2)传统文化与当代设计;
3)无障碍通用设计
4)视觉艺术综合研究
5、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我院为全国首个招生单位。学位点由著名作家、文化学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冯骥才教授领衔,在中国木版年画研究中心、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传承人口述史研究所3个“国字号”研究机构基础上,还拥有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1个数据库和分布全国多地的田野调查点。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学科交叉优势明显,具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并建立了多个方向的国际学术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近年来取得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出版多部理论专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丛书,发表若干学术论文,研究方向稳定,为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本专业采取课程学习和田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导师独立指导和导师团队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训练和学术交流,旨在培养较好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及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学制2.5年。
二、专业学位
1、建筑
建筑学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本学科拥有一大批思想活跃、学有所成的学者,师资力量雄厚、治学求实严谨,构成知识体系完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学术团队,在科研、教学、创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所培养的研究生因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作风踏实而受到国内各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另外,建筑学院还与国内一些最著名的建筑设计单位建立了工程实践基地,实施与著名的建筑师合作指导的“双导师制”,为研究生执业技能的培养打下宽实的基础。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适应社会需求,强化职业导向,紧密结合建筑学专业评估和建筑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培养建筑设计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文件,自2024级起专业学位名称由建筑学改为建筑。
2、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本专业1963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研究生,1981年首批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点。本专业在研究生教育和科研领域取得的大量科研成果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好评。本专业研究生教育秉承天津大学“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原则,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教学中注重教学、科研、生产实践三结合,密切联系社会,与国内一些著名的规划设计单位建立了实践基地,实施与著名规划师合作指导的“双导师制”,为研究生执业技能的培养打下宽实的基础。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文件,自2024级起专业学位名称由城市规划改为城乡规划。
主要研究方向:城乡治理与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城乡遗产保护规划;城市更新与社区规划;小村镇与乡村规划等。
依托天津大学“新工科”教育平台和一流实践基地,结合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认证体系,培养学生建立专业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知识体系,重视创新思维与协作精神培养,重视知识迁移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胜任力的训练。为国家输送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卓越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应用人才。
3、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本学科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古典园林、传统人居环境等领域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主持了如北京北海、颐和园、圆明园保护规划等重要项目。本学科依托建筑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求真务实的教学传统,同时发挥天津大学综合院校优势,与环境学院、农学院、建工学院等相关单位积极合作,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高层次风景园林应用型专门人才。所培养的研究生因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作风踏实而受到国内各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建筑学院还与国内一些最著名的设计单位建立了工程实践基地,实施与著名的设计师合作指导的“双导师制”,为研究生执业技能的培养打下了宽实的基础。风景园林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适应社会需求,强化职业导向,以培养风景园林设计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具有独立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遗产保护,以及项目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的综合业务能力,具备独立综合解决跨学科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可胜任本学科或相邻学科的设计实践工作或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等。
4、设计
艺术一级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艺术设计领域拥有一批思想活跃、学有所成的学者,师资力量雄厚、治学求实严谨,构成知识体系完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学术团队,在科研、教学、创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依托天津大学及其建筑学院,基于空间环境与艺术设计相结合的专业特色,建立了设计史论、设计方法、设计实践的“三模块”课程体系。建立关注前沿-立足本土“双向聚焦”的课程体系。在知名设计机构建立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并实行了校企“双导师制”培养模式,为研究生执业技能的培养打下宽实的基础。该学科设置城乡文化景观设计、建筑空间环境设计、无障碍通用设计、视觉艺术综合等研究方向。所培养的研究生因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作风踏实而受到国内各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化实践能力、设计能力与创新能力。适应社会需求,强化职业导向,紧密结合专业学位评估,以培养艺术设计与创作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自2024级开始,专业学位名称按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应调整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