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上午,建筑学院在21教学楼六层报告厅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了2019年建筑学院岗位津贴定级修正方案。建筑学院50余位教职工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冯刚将建筑学院原岗位津贴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做了说明,同时阐述了2019年岗位津贴定级的原则和标准。在讨论环节,教代会代表表示,教师为了学院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工作做出了很多奉献,根据贡献率调整津贴定级标准是合理的举措。最后,进入表决环节,全体代表集体表决通过了本次2019年建筑学院岗位津贴定级修正方案。
建筑学院教代会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大学院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案)》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的院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学院的发展和保障各位老师的切身利益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