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住建领域专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402393
受理邮箱:741978138@qq.com
建筑学院
2026年5月19日
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住建领域专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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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