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充分展现天津市博士后风采,现公开征集天津博士后形象标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天津博士后形象标识(以下简称“logo”),将放置于天津博士后网站首页,并在相关宣传活动及宣传载体中使用。

二、作品要求

1.logo的设计作品要求能突出博士后这个主题,标志图案要能够反应天津的地域特色及天津博士后的发展前景。

2.logo标志颜色不限,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具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有较强的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logo要具有很强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背景场景布置和宣传印刷品。

三、征集方式

1.征集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2.投稿方法与要求:

(1)设计者提交电子稿件,图片为JPG (或jpeg、bmp、png、gif)格式,并同时提交PSD源文件格式,要求高清晰度和高分辨率(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并附有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200字以内)。请发送至电子邮箱tianjinbsh@126.com,邮件题目为“天津博士后logo征集投稿”,邮件中说明投稿人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2)设计者须同时提交与电子稿一致的彩色打印稿一份,注明“天津博士后logo征集投稿”字样,本人亲笔签名,邮寄至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邮编:30004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105室)。

四、评审细则

1.评选方式:由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比,择优选取一张作为天津市博士后的形象标识。

2.奖励:对被选中的logo设计者,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给予一定的奖金以资鼓励。

五、相关说明

1.提交作品须未公开发表过,是设计者原创作品。设计者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均由其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给征集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设计者予以赔偿。

2.录用作品视为委托作品。设计作品一经录用,其包括著作权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享有,设计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正式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投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杨妤

电话:022-2339897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