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有从事建筑行业的梦想、有艺术特长或潜质、综合素质突出,有志于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各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的高二理科、文科学生(参加2016年高考)。

二、报名方法

登录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下载推荐报名表,同时邮寄以下材料:

①个人自述(A4纸一页,1000字之内);

②个人绘画作品(钢笔或铅笔素描A4版,右下角仿宋字写姓名和所在高中名);

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梦天大”暑期夏令营推荐报名表(网上下载)

④高中前两年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其中③—⑤项材料需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寄单位: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邮编:300072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最好快递方式,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选拔流程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我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合格者获得营员资格。我院将于2015年7月15日进行网上公示,同时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确认。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请见谅。

四、夏令营安排

报到时间:2015年7月19日早8:00至晚8:00

报到地点:在初审通知中发布

报到时请携带夏令营录取通知书(网上下载)、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1张近期1寸照片。

营期为2015年7月20日—7月26日,共七天。7月19日报到。具体活动内容包括:参观、专题讲座、建筑钢笔画训练、空间构成训练、模型表达与制作训练、专题考察及综合素质考评环节。

五、“建梦天大”夏令营管理及师资: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将选配优秀辅导员负责营员的日常学习生活,参观考评等管理工作,每小组(不多于10位学生)选配一名管理员;教学工作由学院选派在基础教学方面富有经验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均为博士毕业)担任授课及指导,每小组(不多于10位学生)配一名专任教师,以小组指导、师生互动为主要教学形式,最大限度地使学生在培训期间得到教师的个性化指导。

六、“建梦天大”夏令营培训宗旨及学生受益政策:

培训宗旨

旨在激发学生对建筑的学习兴趣,对建筑专业的了解,对建筑表达的基本训练,增强对空间的理解及感悟力,并在计划的命题参观、命题考察中训练以建筑师、规划师的视角观察及认识城市。

学生受益相关政策:

1、根据营员在夏令营的综合表现及专业能力考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定出优秀营员,具体设立综合优秀奖及单项优秀奖。

2、凡获得优秀奖项的营员,在进入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学习后,可以不再参加入学专业测试;如在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时没有直接进入所选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可在进校后转专业时认可该证书,相应减免美术水平测试。

3、所有参加培训的营员,如有需要(参加各类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需要在系统里有专家推荐信)都会得到天津大学夏令营教师为学生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介绍学生在艺术素质方面的潜力。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夏令营收费4500元/人。夏令营期间统一安排住宿,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学费缴费方式:在初审通知发布时一并通知。

八、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1教学楼203室)

咨询电话:022-27406961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5年6月

附:建筑学院介绍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和教育部与天津市联合共建的高水平大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其前身为创办于1895年的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北洋大学,1951年更名为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37年创建的天津工商学院建筑系,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津沽大学建筑系(原天津工商学院建筑系)、北方交通大学建筑系(原唐山工学院建筑系)与天津大学土木系共同组建了天津大学建筑工程系。1954年成立天津大学建筑系。1997年6月,天津大学进行学院制改革,在原建筑系的基础上,成立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下辖建筑学系、城乡规划系、风景园林系、环境艺术系,及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和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所。学院现有在职的教职工153名,教师130名。其中教授(研究员)40名、副教授50名,中国科学院院院士1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长期任教的外籍教授4名。师资队伍力量雄厚,业务素质高。一大批具有博士学位或从国外留学、进修归来的中青年教师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近年来承担多项国家及省部级教学改革、科研及生产实践项目,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外建筑界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

学院十分重视教学质量的提高,不断进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体系,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教学成果。多年来,全院教师开展了多方面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多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我院学生在参加的国际、国内重大设计竞赛中屡创佳绩,在国内同类院校中一直名列前茅。

1992年和1995年经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我院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先后获全国首批建筑学专业教学优秀资格认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可授予“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学位。2012年在全国建筑学一级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第三。

城乡规划专业于2000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并于2004年获得优秀资格认证,2012年在全国城乡规划一级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第六。

经长期的学科建设与发展,学院已形成具有本科专业、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等多层次、高质量的综合人才培养体系。1998年学院的建筑学学科被批准为国家一级学科,下设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和建筑技术科学等4个二级学科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包括自主申请设置的建筑环境设计博士点,共有5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设计艺术学、建筑环境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等8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国家批准又设立建筑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1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建筑学一级学科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建筑技术科学二级学科也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学院十分重视专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国际化,与海内外许多知名学府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如与美国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明尼苏达大学、得克萨斯农工大学、密歇根大学、内布拉斯加大学,意大利的都灵理工大学、米兰理工大学、罗马大学,德国的柏林工业大学、卡尔斯鲁厄大学、亚琛应用科学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达姆施塔特大学,英国的伦敦学院大学、卡迪夫大学、诺丁汉大学,法国的拉维莱特建筑学院、巴黎第一大学,荷兰代尔夫特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日本的东京大学、神户大学、东京工业大学、京都大学、九州大学、九州产业大学,韩国的釜庆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台湾成功大学、中原大学、淡江大学、东海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均有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长期开展师生互访、联合培养、学生作业交流、联合教学和合作科研项目等活动;每年都有师生派往国外知名大学学习深造,并接受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和交换生。

学院每年招收本科生约170余名,其中建筑学专业90余名,城市规划专业40余名,艺术设计专业40余名;招收硕士生150余名,博士生50余名,每年还招收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同等学历硕博生若干名。

学院的一流的教学环境,雄厚的师资队伍,多层次、高质量、国际化、开放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模式,为学生学习深造及以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几十年来,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已为国家培养了数千名本科毕业生和几百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在国家各部委及各省市、自治区的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政府管理、开发建设等部门,成为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和学术中坚力量,为中国建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