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建筑类主修专业确认公示 2023-04-18 公示期:2023年4月18日-4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向建筑学院104办公室提交复议申请表,建筑学院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建筑学院2022级建筑类主修专业确认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