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九十五周年、五四爱国运动九十八周年,激励我院广大青年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实现伟大“中国梦”,选拔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学院内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和鼓舞广大青年,倡导学院先锋文化,院团委特举办以“筑建未来,成就梦想”为主题的第九届“十佳杰出青年”评选和表彰活动,具体意见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范围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5月4日后,1999年5月4日前出生);2016—2017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学生修身立德的榜样;

4、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学生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为青年学生做出表率作用,为学院争得荣誉、做出突出贡献;

5、学习成绩优秀,无积欠学分情况。

注:本科生专业排名在前50%。

二、评选办法

(一)报名

1、申请人从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官方网站-党团工作-通知通告版块自主下载报名表格(见附件),或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团委(tjujztw)、天大建院学生社团团委(tjuarchxssttw)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本次十佳将采取分类报名的形式,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明申请类别。申请类别:(1)学习科研型(学习成绩优异、发表期刊论文者,在建筑学院承认的竞赛中取得成绩、实体项目者,参加挑战杯、学生自主科研项目者优先);(2)管理服务型(在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为学院学生整体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优先);(3)文体特长型(在音乐、体育等方面有特长者,参加过大型比赛并获得奖励者优先);(4)其他型(请注明)。请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信息。

2、申请人需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连同报名表一并上交学院团委,由工作人员整理并存档备案。

注:(1)请报名者重视“个人事迹精要”的总结,要能够表现报名者最具特点和最突出的成绩,同时注意不要超过100字。(2)登记表上所填各项数据及基本情况需要相关老师签字证明情况属实(成绩一栏无须找教务老师签字,待收齐表格后,学院统一向教务老师核实成绩)。(3)本次评选将严格审查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学习成绩及专业排名会集中查验,请候选人务必保证真实。

(二)资格审查及初评

1、报名结束后,团委老师将根据候选人报名材料,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及初评评比,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终评;

2、初评评比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等对“十佳杰出青年”终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入围终评的候选人需提交一张个人宣传展板(电子版,具体要求:展板大小为宽120厘米,高90厘米,上方注明“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第八届十佳杰出青年候选人”,黑体字,加粗,字号150)。另外,上交500字简要事迹材料,及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三)终评

1、5月下旬,学院将召开十佳终评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上,选手可通过演讲、ppt展示、才艺展示等形式做个人事迹报告,展示自我风采,内容、形式不限(如有特殊需要同伴可上场配合),展示时间5分钟。

2、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个人事迹展示,由专家评委对候选人进行现场提问、评审、投票,比例为60%;各团支部按照比例派代表参加事迹报告会并投票,比例为30%;初评公示结束后,将在建筑学院微信平台发布候选人事迹并进行投票,比例为10%。

3、三部分加权平均,根据得票数多少,评选出建筑学院第九届“十佳杰出青年”。

三、时间安排

1、5月17日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至tjuarcshijia@126.com;纸质版上交建筑学院团委(系馆203室)张建斌老师处。(纸质版请双面打印,并严格注意交表的时间节点,过时不候。)

2、5月18日—5月21日,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评比。

3、5月下旬召开十佳终评事迹报告会。

四、表彰及奖励

1、全院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建筑学院“十佳杰出青年”证书。

2、对每位获奖者颁发奖金人民币800元。

3、本科生获奖者在保研资格评审中名次予以前提2名。

4、研究生获奖者在“优秀毕业生”评选中予以学院直接提名推荐,并在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享受优先推荐。

5、在评选当年于建筑学院年鉴中刊登光荣榜,天外天网站等媒体对评选出的“十佳杰出青年”个人事迹进行报道。

五、其他

1、因违反学校学则、规定等而受到处罚的学生,不得参与“十佳杰出青年”评选;“十佳杰出青年”表彰后,在学期间如因违反学校学则或学院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者,取消十佳资格,并取消表彰决定中保研中名次前提等待遇。

2、十佳青年表彰后在学期间如出现挂科现象,取消十佳资格,并取消表彰决定中保研中名次前提等待遇。

3、十佳青年保研名次前提待遇不与其它类似待遇(类似竞赛获奖保研名次前提等)叠加。

4、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十佳青年称号不能重复获得。

共青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

(联系人:张建斌 联系电话:2740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