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第二批奖励助学金已发布。奖项及学院总名额分配见《2019-2020学年建筑学院第二批奖励助学金评选安排》;具体评选条件见《2019-2020学年建筑学院第二批奖励助学金评选条件》;申报所需材料请参考相关表格文件夹。

请仔细阅读评选要求后认真填写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ianzhujiangxuejin@126.com,除国奖外,其余奖项纸质版材料暂时不交;国奖需在12日16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21-203学工办王老师处,超过截止时间报送材料无效。

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同学提交材料后,经由院级评审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将通过各年级辅导员通告院级评审时间地点。参与院级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的同学需准备5分钟PPT展示,请申报同学提前准备!!

材料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第二批-项目名称-学号-姓名,例如:第二批-国家奖学金-301×206×××-张三。申报两项奖励助学金的同学发送两份邮件。命名不符合规范的,报送材料无效。

特别提醒:

1、 本批次奖、励学金每人最多可提交两项申请,即最多提交两奖或两励或一奖一励申请,助学金不限,超项申请者取消本批次所有奖、励项目评审资格。

2、 大二同学课外学分不足4学分、大三大四同学课外学分不足8学分、处于处分期内不可参评奖励学金,可参评助学金。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可参评奖学金项目。

3、1920学年出国出境交流一学期及以上的本专科学生返校后原则上只可申请专门划拨名额的面向交流学生的奖项。

4、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各项奖、励、助学金评选条件及表格填写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自动取消该项目的评选资格。

5、 本年度在校学生申请和学院评审各项奖助学金严格依照《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18]10号)》、《天津大学专项助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18]18号)》进行评审。

6、 本年度在校学生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严格依照《天津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18〕11号)》、《天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18〕14号)》进行评审。

建筑学院院级奖励助学金评审小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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