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系馆及西楼供我院学生进行社团交流、会议沙龙及评比活动使用的公共场地为:系馆第二会议室、系馆200报告厅、系馆六层华润国际报告厅,以及西楼107、108教室。如需使用上述场地,必须完成场地申请、审批、登记等相关流程,具体如下:

1.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官网下载《建筑学院场地借用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中的相关信息,并打印(一式两份),到学院团委办公室找辅导员签字后,找相关负责教师登记备案,检查时间是否冲突。

3.审批后,到系馆或西楼门卫室登记日期、时间、用途、申请人、经办人、负责人等信息(负责人处需要主管院长或教务员、辅导员签字)。

4.活动使用当天,持《建筑学院场地借用申请表》到门卫处开门使用。

注意事项:

1.请学院各年级、班级、党支部、学生社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2.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手写申请表、自行打印申请表无效!

3.如出现学院会务、教学课程、外事接待等活动,需紧急调用已被登记或正被使用的教室时,请同学及时、主动地配合场地协调。

4.另附《建筑学院场地借用申请表》,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

5.场地布置过程中,严禁擅自粘贴各种双面胶制品,如有特殊需要,应注明,并使用美纹纸打底粘贴悬挂,活动结束后保持教室清洁卫生。

《建筑学院场地借用申请表》见附件